由于工作需要,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4名编外合同制人员,其中城管协管员2名,编外合同制人员(负责河涌保洁巡检督导等工作)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设置和报考要求
(一)城管协管员2名
1.负责协助城市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加强协管员党建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参与邪教活动。
4.具有教育和人事部门认可的大专或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5.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1日后出生)。
7.同等条件下,全日制高等教育学历优先考虑。
(二)监督检查中心编外合同制人员2名
1. 主要负责本区环卫保洁巡检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参与邪教活动。
4.具有教育和人事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8年2月1日后出生)。
7. 热爱基层一线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善于沟通,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持有c牌以上驾照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此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以上职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8年2月11日 至2018年2月14日,2018年2月26日到2018年2月28日(共7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具体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号207室)。
(责任编辑:李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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