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腾冲市公安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边境地区专职辅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腾冲市公安机关边境勤务辅警,主要协助从事边境派出所、边境检查站等边境地区治安管控工作。专职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女性不超过招聘计划的15%;
5.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文身;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8.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9.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4.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行政处罚的;
3.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现役军人;
12.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3.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4.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薪金待遇4700元/月(含工资和社会保险)。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10月7日;
(二)报名地点:腾冲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618办公室)。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报名者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一寸证件照3张。
联系人:尹仕双
联系电话:5131246转4112
腾冲市公安局
2019年9月24日
提供:政工监督室
编辑:李曦
审核:劳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