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本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出租屋管理员。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与人数:出租屋管理员4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执法辅助类雇员原则上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之后出生)
(三)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四)能接受夜间加班的工作任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网上公示:6月1日由南石头街道办事处在海珠公众信息网(http://www.haizhu.gov.cn/)发布招聘公示。
3.报名时间:6月11日(星期一)至6月13日(星期三)
4.报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石头街道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海珠区工业大道中400号保利花园32栋西梯前一铺)
5.报名材料:报名者需填写《南石头街出租屋管理员招聘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薄(属于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证,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居住证办理回执原件,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核对后退还本人),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2.资格审查
南石头街道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南石头街道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负责通知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由南石头街道办事处与南石头街道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组成面试小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四、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
资格条件咨询电话:34119564,报名技术问题咨询电话:34119564,监督电话:34119564。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
本公告由南石头街道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南石头街道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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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石头街道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2018年6月1日
(责任编辑:李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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