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办法
(一)9月20日前电话通知约谈,应聘人员需提交与《海珠区少年宫应聘人员登记表》填写的情况一致的身份证、学历、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人员,在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合格者予以录用。
(三)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
四、待遇标准
(一)电工4500元以上(含五险一金);
(二)获聘人员纳入海珠区少年宫合同制员工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三)获聘人员不纳入国家事业编制,全职上班,不能兼职。
以上招聘方案,最终解释权在海珠区少年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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